第十七届“鸿桥杯”全国书法、美术大赛征稿启事
富士康工会
第十七届“鸿桥杯”全国书法、美术大赛征稿启事
往届评奖现场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园区工会
承办单位:鸿桥文化传播中心书画推动部
媒体支持:《鸿桥》杂志、富士康电视台、《富士康人》报……
二、征稿范围:
富士康全国各大厂区在职员工
三、作品征稿要求:
1. 征稿类别:毛笔、硬笔、篆刻;国画、西画(油画、漫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
2. 作品内容:须是作品原件,不接受电子照片(漫画作品除外),且内容健康,题材、风格不限;
3. 作品具体要求:
①每人每类限交作品1-3件,草书、篆书需另附释文,无需装裱;
②毛笔书法、国画作品必须使用宣纸创作,宣纸规格不可大于六尺整张(90x180cm),斗方、条幅、横幅等均可;
③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务必用铅笔楷书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工号、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分机号码等信息;
④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止冒名参赛,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冒名参赛者,一经查处,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0年10月9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投稿方式:
参赛同仁作品可由各园区《鸿桥》记者站负责人统一提交,亦可自行邮寄(请用快递邮寄)或送至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2号富士康南二门L5栋富士康书画推动部。邮编:518109
收件人:黄明杰
联系方式:151 1165 8258\560+81479
漫画电子稿投稿邮箱:chr-archives@mail.foxconn.com(限内部邮箱)
六、投稿须知:
参赛作品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获奖作品将择优在集团报刊上刊登,另主办单位有权在集团其他文化载体上免费使用。所有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对本次大赛章程的认同。限于人力,来稿一律不退。
七、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按照国展规制,大赛分书法类、中国画类、西画类,设置如下:
优秀奖14名,各奖励人民币600元整;
入展6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整;
组织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整。
2.评选获奖入展作品77件,颁发获奖证书。
往届评奖现场
八、评选规则
九、评选时间及展览:
1.初评:2020年10月14日;
终评:2020年10月16日;
公告: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6日。
2.展览:龙华园区将由集团书画推动部组织在宿舍区、体育场等公开区域进行巡回展览;其他园区,则由各园区记者站协助安排(获奖作品电子稿由集团书画推动部提供)。
十、其他事项
1.对代笔和冒名参赛者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冒名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富士康书画推动部。
5.惠请各事业群(处)、工会、人资、记者站协助大力宣传、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