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脱贫攻坚 展示巾帼风采” 毕节市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助力脱贫攻坚 展示巾帼风采”
毕节市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推动毕节市女子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毕节女子书法艺术成就,特举办“助力脱贫攻坚、展示巾帼风采”毕节市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现面向毕节市女性书法爱好者征稿。 一、主办单位 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乌蒙书画院 毕节市美术馆 二、承办单位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三、组委会 主 任:刘汉文 副 主 任:杨春明 刘 奇 张天仪 李文智 雷俊芝 委 员: 翟 永 王 丹 贺成华 彭显明 邱 娟 海 钰 张海燕 邓 窕 宋寒梅 评委会: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毕节市文联,翟永负责具体工作。 四、征稿要求 1. 作品种类:毛笔书法作品。 2. 征稿范围:毕节市籍(或者在毕节市工作)的女性书法爱好者,年满18周岁以上。 3. 作品内容:提倡书写反映聚焦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展示新时代女子书法家的风采的积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诗词、楹联、文赋等。内容要保持相对连贯、完整。 4. 每人限投2件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禁止代笔,不排除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面试。 5. 作品要求:一律为竖幅,最大不超过六尺(180cmx97cm)整纸,2CM以下的小字作品不超过四尺整纸,书体不限,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 6. 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明:姓名、年龄、讯址、联系电话。附寄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原件。 7. 本次征稿不收评审费,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所有作品不退稿。 五、评审 1. 由承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并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2. 评出优秀奖作品10件、入展作品30件。 3. 特邀作品15件参展。 4. 共展出作品55件。 六、获奖入展待遇 获奖作者直接具备加入毕节市书法家协会条件,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毕节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获奖、入展、特邀作品付一定稿酬,由毕节市美术馆收藏。 七、截稿时间 2020年9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八、展览时间地点 1. 时间:2020年国庆节期间。 2. 地点:毕节市美术馆、毕节市乌蒙书画院 九、收稿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一巷毕节市美术馆。 邮编:551700,收件人:张海燕,电话 :13765896144 十、凡投稿则视为认可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本活动解释权为毕节市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乌蒙书画院 毕节市美术馆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