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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党的二十大——第二届“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征稿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8 19:01:38 点击: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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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讴歌伟大祖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辉煌成就,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展示近年来福建省花鸟画创作成就和实力,进一步提升精品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福建省美术创作的高质量发展,拟举办第二届“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美协花鸟画艺委会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厦门书画院  、厦门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秋梅
主任:王来文 陈影
常务副主任:赵胜利 
副主任:张立平  陈娟  王鹏飞  胡益通
秘书长:梁星   林永潮
副秘书长:陈鑫  苏华琦  朱卫新
委员:黄雪芳 孙建青 邓伯元  汤琳南  张贤明  林任菁

三、评选委员会:
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22年10月中旬
五、展览地点:厦门市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200件
七、参展要求:
1.具有本省身份证及在本省生活、工作、学习的年满18周岁的美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2.尺寸:作品统一四尺或六尺整张(竖幅)
3.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需粘贴第二届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初评作品登记表(表格在文末附件中下载,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并贴于作品照片背面,此信息将用于初评入围联系、后期作品退件及画册、展签、证书制作、新闻报道等重要信息录入,请认真填写,不接收手写该表格的作品)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省美协 ;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联系电话:0591-83772765,信封备注: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邮寄照片请用邮政EMS和顺丰快递寄送。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4.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复评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原作收件时间:2022年9月1日—5日,原作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厦门市美术馆(厦门文化艺术中心),邮编:361000,收件人:黄雪芳,联系电话:0592-5371798。
复评入选作品由“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厦门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6.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破损或遗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设入选200件。其中评选出80件优秀作品为入会资格作品,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条件。
2.画展将印制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1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4.画展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报名表格下载

第二届“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初评作品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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