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30000元 “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征稿
一、展览主题
“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
二、展览时间
乌市开展时间:2022年10月1日——10月10日
巴州开展时间:2022年10月15日——12月
三、筹展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美术家协会
巴州党委宣传部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巴州美术馆
巴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
四、组织机构
组 长:郐振明 新疆美术家协会主席
徐生贵 巴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俞淑英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苏 凯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英武 新疆水彩艺委会主任
齐 莉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书记
成 员:刘 洁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 游局文化艺术和非遗负责人
新所音 巴州文化馆副馆长
席德文 巴州美术家协会主席
王建国 巴州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王晓霞 巴州美术馆办公室主任
下设筹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晓霞兼任,成员为:王霞、刘小福、巴图那生、玉米提·色依提
五、创作内容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正在向着第二个百年目标奋勇前进,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展览创作内容分为四个板块:
(一)百年巨变。作品以体现百年奋斗波澜壮阔,百年沧桑风华正茂,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见证中国百年巨变,共庆百年辉煌为主要内容。
(二)复兴之路。作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主题,体现中国人民在这条复兴之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所取得的成绩,创造的举世瞩目的伟大奇迹为主要内容。
(三)岁月静好。作品以展现美丽田园、家乡、山水等内容,表现人与自然、人与万物的美好关系为主要内容。
(四)新的征程。作品以构建出对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期待和展望,体现幸福、和谐、和平、发展的美好新时代为主要内容。
六、作品评奖
含国画、油画、水彩,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佳作奖10名。奖金设置分别为3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奖金均为税前,年底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税)。入选者颁发入选证书,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七、艺术评审委员会
届时成立艺术评审委员会,自治区5人,巴州2人。
八、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
九、展览要求
(一)作品征集:
1.尺寸:中国画、油画尺寸(包括外框)不得超过200cm(长)×200cm(高);水彩尺寸(包括外框)不得超过180cm(长)×200cm(高)。
2.采取社会征集与提名、特邀参展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电子版报名方式征集。
3.报名参展画家每人提供1~3幅作品参加初评,提交专业相机拍摄的高清电子照片作品不得作任何改动。
4.展览分初评和复评,初评入围作品由组委会通知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通知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破坏损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称、尺寸、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选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邮寄费用由巴州美术馆承担。
5.作品电子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日止,以收件邮戳为准,复评入围作品收件地址:新疆巴州美术馆(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太百商场),邮编:841000,联系人:王霞,邮箱:1350701246@qq.com手机:18167410556,信封备注:“伟大的征程”——庆祝党的二十大美术作品展。
(二)时间安排
电子作品上报时间:2022年8月1日之前
作品初选时间:2022年8月5—15日
原件报送时间:2022年8月20—30日(以发出时间为准)
作品装裱时间:2022年9月3日-9月20日
作品评奖时间:2022年9月21日-9月25日
作品展览时间:2022年10月1日
(三)其它事宜
1.参展作品由巴州美术馆统一装裱。
2.获奖作品由巴州美术馆统一收藏,未获奖作品由巴州美术馆负责退还本人。
3.承办方拥有对参展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4.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可以作为申请新疆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资格。
5.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6.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责任分工
(一)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负责下发通知,组织自治区评审委员会人员参加评审,联系在乌市的展览地点、开展仪式及参展人员的组织和宣传等。
(二)巴州党委宣传部、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文件下发等工作。
(三)巴州文化艺术创作中心、巴州美术馆:负责作品的征集、组织评委评审、负责书画装裱,负责将作品运往乌鲁木齐参展、巴州巡展、作品收藏及证书制作等。
新疆美术家协会 巴州党委宣传部
巴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