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届群众书法篆刻作品展入围名单公布
山西省第十届群众书法篆刻作品展
入围名单公布
山西省第十届群众书法篆刻作品展初评工作于今日结束,现将入围作者名单予以公布(近日将对入围作品的文字正误及书写内容进行审读,并请广大书法爱好者进行监督,如发现代笔、抄袭等违规现象,可向山西省书法家协会举报,对发现问题的作品取消入围资格)。名单如下:
中青组
老年组
请各位作者于2022年1月14日前进行交费与寄送原作(逾期未交费及寄送原作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具体流程如下:
一、交费方式:
本次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经招标方式委托山西怀冰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各位作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交费,每件作品收取工本费200元(交费请备注姓名、地市、组别)。
(1)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山西怀冰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4100026201201900231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并西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301161000238
(2)二维码交费(交费请备注姓名、地市、组别):
二、寄送原作:
完成交费的作者寄送原作及投稿登记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同身份证)、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和通讯地址。原作收件截止日期2022年1月14日。
三、收稿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91号金港国际B座1706
史老师:18003402805
附件1:山西省第十届群众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1
山西省第十届群众书法篆刻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山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全面展示我省群众书法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推动我省书法创作攀高峰,在庆祝中国文联第十一次文代会胜利召开之际,山西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山西省第十届群众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评委组:由省文联机关纪委从评委库随机抽取。
审读组:聘请省内知名书法家组成审读组,负责作品意识形态及文字内容的审读把关;
监审组:由省文联机关纪委相关人员组成,对评委抽取、评审程序及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面向山西省内年满18周岁的非省书协会员,分为中青组和老年组(19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均可。
2、规格: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六尺对开(不收多条屏、册页、长卷);篆刻作品须拓印在四尺对开的宣纸上,印拓不少于八方,边款二至四方。
(三)投稿流程:
1、投稿方式:①高清晰作品图片一张(小字可附1-2张局部照)、身份证照片及作者基本信息(姓名、地市、组别、电话、性别、年龄、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依次备注于邮件内文)发送至电子邮箱:sxsfjxhbgs@126.com。②邮件一次性发送,不接收第二次投稿。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十届群众展+姓名”字样。③电子版投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止(以发件日期为准),资料不全者,不予初评。
2、交费与寄送原作:初评结果公示后,入围作者于7日内(具体日期、交费方式另行通知)完成交费与寄送原作。每件作品收取工本费200元(包括装裱费、展览费、评审费、宣传费、证书费等),经费不足部分由省书协补充。
完成交费的作者寄送原作及投稿登记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同身份证)、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电话和通讯地址。
3、原作无须装裱,草书、篆书作品附释文,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十届群众展”字样。
四、作品评审
由评委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抽查面试,由审读组、监审组负责评审过程中的审读、监审工作。
(一)初评:从所有来稿作品中评出500件入围作品(含老年组作品80件)。
(二)复评:对初评出的500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评出150件入展作品(含老年组20件)。
(三)终评:对复评出的150件入展作品进行终评,评出20件优秀作品。
(四)面试:对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面试。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抄袭、临摹、集字、电脑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对上述违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山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
五、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暂定于2022年3月上旬在山西太原举行。
六、作者待遇:
(一)为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和作品集;
(二)为所有入围作者颁发作品集;
(三)非省书协会员的入展作者作为加入山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作者入展一次即可申请入会。
七、其它事项
(一)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作者自行领取,逾期未取由省书协寄回(邮费到付),凡邮件退回的,由省书协按规定统一处理。
(二)本次展览进程,请及时关注山西书法微信公众号。
(三)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山西省书法家协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