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滁州市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联、书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为展示百年追梦的伟大历程,总结我市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现滁州人民奋发进取奔小康的精神风貌,检视近两年来我市书法篆刻创作成果,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滁州市书法家协会将举办“滁州市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即日起面向全市征稿,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滁州市书法家协会
2、成立第五届滁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及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展览的筹备和展出的各项工作。
3、各县(市、区)文联成立本地区“第五届滁州市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组委会,负责本地区的创作、作品征集、初评和报送作品等各项工作,并与市组委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展览的各项工作。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作品件数
展览时间:2020年9月下旬
展览地点:滁州美术馆
展览作品件数:100件
三、参展要求
1、作品要求
(1)内容以围绕全面小康、脱贫攻坚、战“疫”及红色题材进行创作。提倡自作诗词联赋,或与滁州有关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篆书、刻字、草书作品请另附释文),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权威版本。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原创作品优先获奖或入展。各县市区文联(书协)在创作作品前需汇总每位作者的创作内容,统一报市书协,经审核同意后再创作(创作内容打包发送至邮箱:254680979@qq.com)。
(2)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楷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和册页。
(3)篆刻作品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不得少于八方,其中不得少于两方边款,篆刻请附释文。
(4)刻字作品一律以木材为创作载体,作品尺寸不低于1.2平尺,最大不超过100cm×100cm,厚度不低于4cm。
(5)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2、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所有来稿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作品名称,如没有在来稿作品背面右下角书写作者资料将不予评审。
3、凡滁州籍及在滁州工作、居住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市直书法作品直接报送市书协;各县(市、区)参展作品由各县(市、区)文联(书协)统一征集初评后报送。
4、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有使用、出版权;限于人力,所有作品恕不退稿。
四、作品收件时间和地点
截稿时间:2020年8月10日
收件地址:滁州市清流中路大成国际北门13号商铺艺宝斋书法教育
联系人:许正波 联系电话:18155022097
五、作品评选
1、由市展览组委会聘请市外专家组成评委会。
2、评委会评选出入展作品80件、新人(非市级会员)作品20件(不展出),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金奖2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10名,获金、银、铜奖作品收藏。如果参评作品质量达不到评审要求,经评委会研究可做出奖项空缺的决定,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
4、本次展览特邀作品和评委会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选,直接参加展览。
六、作者待遇
获奖、入展(新人)作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并赠送《滁州市第五届书法篆刻作品双年展作品集》一本。获金、银、铜奖作者颁发奖金(含收藏费),金奖每人3000元,银奖每人2000元,铜奖每人1000元,作品由滁州美术馆收藏(凡报送作品参展作者,即为同意此条款)。不是市书协会员的,可以凭此展加入市书协。
七、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投稿、入展(新人)、获奖的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同时颁发证书。
八、其他:对获奖、入展(新人)作者名单公示,凡是有人举报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滁州市书法家协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