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本溪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一百年风雨兼程,一百年奋斗不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一部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传统艺术,促进书法创作交流,本溪市书法家协会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本溪市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本溪市文学艺术界
联合会
承办单位:本溪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18周岁以上的本溪籍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作品包括毛笔、硬笔和篆刻。
(二)创作内容及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1)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以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中国共产党光辉历史和伟大成就,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内容为主。(2)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的诗、词、曲、赋、文、联等。(3)提倡书写自撰内容。非自撰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举办方将高度重视对书写文本的审读。
2.毛笔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作品(单字直径2cm以内,含硬笔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高度不超过14Ocm,宽度不超过70cm)。篆刻作品尺寸四尺对开宣纸,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自行设计印屏。
本次征稿不收手卷和册页。所有作品一律为竖式,请寄送原件。作品请勿托裱、覆背(可简托),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3.每位作者限投一幅作品,一次性投稿。截稿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限于人力,不办理换稿、退稿事宜。
4.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谢绝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等。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非宣纸类材料。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用。
6.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篆书、草书请附释文。
投稿地址:本溪市书法家协会(站前电视大学后身)
邮编:117000
联系人:孙晓燕、孙涛
联系电话(微信同步)13704243291 13841487615
三、作品评审
由本溪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
四、展览
1. 展览时间6月中下旬,地点(待定)
2. 本次展览不设奖项。拟入展作品150件左右,将根据作品质量适度增减。
3. 非本溪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作为入会的条件之一。
五、其他事项
1. 严禁抄袭和代笔,凡发现相关问题,经核实清楚,将取消参展资格。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要求。
3.本次展览解释权归本溪市书法家协会。
本溪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