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示当前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的专业水平,引领推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专业素养的全面发展,广州教育学会、广州市书法家协会联合举办“百年辉煌•翰墨咏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教育学会 广州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教育学会中小学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筹) 广州市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广州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社 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 媒体报道: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广州市现代中小学生报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 广州市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中职教师(含民办)。 (二)书法作品要求 1.内容及形式: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内容和形式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三)篆刻作品要求 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四)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五)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区属、学校名称、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附件)并同作品一起寄出。 (六)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三、评审原则 (一)由广州教育学会、广州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阳光公正评审。 (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1年5月下旬进行。 (三)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取消入展资格。 (四)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五)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展览事项 展览拟定于2021年6月在广州市文化馆展厅举行,将展出80件左右的入展作品。 五、奖励办法 (一)获奖30人,非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员作品获奖者可作为加入广州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作品展出并出版。 (二)入展50人,非广州市书法家协会员作品入展者,具备加入广州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作品展出并出版。 (三)入选60人,非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社员的教师可直接加入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社,作品出版。 (四)获奖、入展、入选者每人颁发证书一份、赠送本次大赛作品集2本,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一周内各区派代表至展厅撤展。 六、征稿日期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5月2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273号广州市康有为纪念小学(东校区) 邮编:510370 收稿人及联系方式(电话):020-81564488 江老师 13622836624 简老师18022366539 八、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方案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项要求。 (三)本征稿方案解释权归广州教育学会、广州市书法家协会。 附件: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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