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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和美江北”宁波市江北区书法篆刻作品大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4 20:34:00 点击:1227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宁波文化特色。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引领广大书法爱好者积极创作歌颂党的辉煌成就、抒发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怀、讴歌幸福美好生活、传递社会正能量等内容的精品力作,为纪念建党100周年、宁波建城1200周年献礼。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书法家协会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江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书法家协会


三、展览地点、时间

地点待定,6月下旬

四、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生活、户籍在江北区为主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爱好者和关心并支持江北区书法、篆刻事业的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要求

1、参展作品围绕建党100周年、建城1200年为创作主题,或为传统经典范文、诗词曲赋楹联、家风家训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书法作品:投寄作品原件,作品形式一律为竖幅,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厘米,宽度不超过97厘米。凡书写内容为家规家训的作品尺寸必须在四尺斗方以内)。不接收在纸、绢以外的其它硬质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10方以上,并附4个以上边款,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规格为竖式四尺对开。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姓名和联系地址。

4、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或用胶膜覆背;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须附释文。

5、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务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

6、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可视为加入宁波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江北区书法家协会条件。

六、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丽江西路77号江北区文联
宁波市江北区庆祝建党100周年、建城1200年“和美江北”书法篆刻作品大展组委会。

收稿人:区文联孙国琴0574-87665961
咨  询:区书协张阳13616565434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将评出获奖作品5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入展作品80件,入选作品60件。

2、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获奖作品、获奖提名作品、入展作品和入选作品。

3、评审结果在江北区相关新闻网上,予以公示,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入展资格。

4、文联将向获奖作者、获奖提名作者、入展作者、入选作者颁发证书。所有获奖、获奖提名、入展、入选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获奖作品奖金每人2000元,获奖提名作品奖金每人1000元。

5、印制《庆祝建党100周年、建城1200年-宁波市江北区“和美江北”书法篆刻大展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特邀作品、获奖作品、获奖提名作品、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在作品集后页予以刊发。

6、2021年 6月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3、大展的解释权归江北区书法家协会。



江北区书法家协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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