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湘杯"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宋湘杯"全国书法大展征稿启事
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梅县区整体书法水平的繁荣和提高。擦亮梅县区先贤宋湘名片,更好地研究、传承、弘扬宋湘文化,助推中华民族文化强国战略的实施,举办"宋湘杯"全国书法大展。
宋湘(1757年—1826年),字焕襄,号芷湾,广东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清代中叶诗人、书法家、教育家、官员。宋湘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中解元,嘉庆四年(1799年),中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嘉庆五年至九年(1800年—1804年),先后主讲惠州丰湖书院和广州粤秀书院。嘉庆十年(1805年)后,历任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总纂、四川及贵州乡试主考官等职。嘉庆十八年(1813年),出守云南曲靖府,后署广南府及永昌府。道光五年(1825年),任湖北督粮道,次年,于湖北任上逝世,终年71岁。
宋湘集诗人、清官、教育家、书法家于一身,为国为民有卓越贡献。与姚德胜、丁日昌、丘逢甲、张弼士、李惠堂、黄遵宪、罗香林并称为“梅州八贤”。宋湘文采风流,诗书双绝,被嘉庆帝封为“岭南第一才子”。诗作反映了清朝的社会现实、自然风光以及内心世界。是清代中叶岭南三大诗家之一。同时,宋湘还善书法,擅长草书,风格浩方雄奇。代表作《伯牙琴台题壁》《五别诗》均苍劲潇洒。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中共梅县区委宣传部
梅州市书法家协会
主办单位:
梅县区文联
梅县区工会
梅县区文广旅游局
梅县区教育局
梅县区白渡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梅县区书法家协会
梅州市宋湘研究会
二、征稿
1.投稿范围: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书法内容最好写宋湘的诗词(不收篆刻作品)。书法作品规格为6尺整张(180cm×97cm)以内,欢迎长卷、册页等作品形式投稿,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
3.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不退稿,获奖、入展作品出作品集。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页空白处):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参赛作品尺寸。
5.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的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书法展不接受非纸张类(绢类除外)材料创作的作品。书法作品除册页外不装裱,寄件请在信封注明“宋湘杯全国书法大展″字样。
6.征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织机构拥有获奖、入展作品所有权及全部使用权。获奖、入展作者姓名以及获奖作品被用于网站、展览、印刷物、宣传广告、公布、展示、出版等均不另付稿酬。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7.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19号鹿溪书院(南方会计公司侧)
联系人:
谢悦明 电话:13823830085
邹吾今 电话:13536701911
8.截稿日期: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至2021年 5月 15日。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稿作品进行评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随作品附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9.凡获奖、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一本; 视疫情防控情况在梅县区举行开展及颁奖仪式。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金。入展100名(含获奖)。均颁发证书及作品集一本。
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2、主办方对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宋湘杯"全国书法大展组委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