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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第五届书法临创作品展征稿启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 17:57:03 点击:1092
汕头市第五届书法临创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汕头市书法爱好者对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促进我市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汕头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汕头市第五届书法临创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汕头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波美创作基地 

二、征稿范围凡在本市定居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年龄限18周岁以上。

三、征稿要求

1、临摹、创作各一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在一个信封内一并寄出。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民国之前),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的复印件,临写内容相对完整;创作作品必须在所临碑帖中取法,创作内容为经典诗词、文赋、联句,创作作品必须与临摹作品风格保持一致。

3、书法作品:尺寸为六尺整纸(竖式,180×96厘米)以内,小字作品四尺整纸(竖式,138×69厘米)以内。册页手卷亦可,册页不少于10页,最多不得超过20页。作品整体尺寸高不超过45cm,展开总长度不超过400cm。手卷高不超过45cm,长限400cm。

4、投稿数量:每位作者临摹和创作限各投一件。

5、作者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手机号码、所临碑帖名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完整者不参与评选。

6、其他事项: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展览时间、地点待定;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不退。

四、作品评审

1、由汕头市书法家协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审定工作流程。

2、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确认作品非本人创作将取消本次展览的入展资格。

3、本次展览评出10名优秀奖作者,奖金1200元;50名入展作者,作品收藏费500元。 

五、入展作品作者待遇

1、届时向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汕头市第五届书法临创作品展作品集》2册。

2、非汕头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即具备入会资格,入展即具备入会条件之一。 

六、截稿时间

截稿日期为2020年12月20日,以本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收稿。 

七、收稿地址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15楼文艺家之家汕头市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赵小果,电话:13553369308

八、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汕头市书法家协会 


                   汕头市书法家协会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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